告 知 書
廣大初三畢業(yè)生及家長:
中考在即,為了規(guī)范普通高中辦學行為和招生秩序,避免盲信盲從違規(guī)招生宣傳,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生家長的切身利益,科學指導廣大初三畢業(yè)生順利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學習,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幾項規(guī)定(修訂)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中考招生政策,現將相關具體規(guī)定告知如下:
1、未經設區(qū)市教育局批準,公辦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公辦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2、學生通過學籍所在學?;驊艏诘卣猩荚嚬芾聿块T進行中考報名,未參加中考的學生不得錄取進入普通高中學校學習。按規(guī)定,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3、考生應根據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平時成績等因素,在考前網上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愿,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和老師等,應尊重考生填報志愿的權利,不能強迫學生填報指定志愿。
4、按照省2016年招生規(guī)定,公辦學校舉辦的民辦高中(即公參民高中)原則上通過生源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進行統一或統籌錄取。按照我市招生政策,今年外地5所公參民高中即衡水第一中學、衡水志臻中學、冀州市第一中學、武邑宏達學校、石家莊二中實驗學校由我市統一錄取,這5所學校和我市省級示范性高中作為第一批,考生可根據自己志愿在網上填報,具體招生要求和辦法見滄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czjyw.gov.cn/。除這5所外,其他外地民辦高中在我市可按省教育廳規(guī)定的程序和計劃自主錄取。外地舉辦的民辦高中招生總規(guī)模和在我市招生計劃可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hee.gov.cn/。提醒考生及家長的是,報考外地這5所公參民高中時,一是這5所學校不能相互兼報,滄州市區(qū)考生不能和滄州一中兼報,縣市考生不能和當地省級示范性高中兼報。二是這5所公參民高中屬民辦性質,執(zhí)行當地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
5、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時,有兩類沒有顯示,一類是除上述5所學校外,市內外民辦高中按招生計劃自主招生錄取。二類是滄州市第三中學的藝術、滄州市民族中學的體育、滄州市外國語學校分別按計劃面向全市范圍自主招收部分學生。這兩類學校招生錄取均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進行,有志愿報考以上兩類學校的考生,可直接與相關學校聯系查詢。
6、參加中考并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
7、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將無法進行學籍注冊。
8、民辦高中對于自行錄取“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或沒有中考成績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9、對違反規(guī)定招收的學生,不予建立學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違規(guī)招生學校負責。由于學生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故意隱瞞真實信息所產生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承擔。
10、民辦高中招生宣傳資料文本需經“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公辦高中舉辦的民辦高中不得故意混淆與公辦高中關系,模糊辦學主體,搞虛假宣傳誤導學生或家長。招生宣傳不可采用組織集中參觀、舉辦夏(冬)令營、舉辦競賽或講座等方式進行,不可雇傭人員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一對一向學生或學生家長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宣傳應在每年6月1日以后進行。
以上政策規(guī)定請所有初中畢業(yè)生及家長認真閱讀和知曉。此告知書一式二份,所有初中畢業(yè)生、畢業(yè)生家長和班主任簽字后,一份由畢業(yè)生家長留存,一份由學校存檔。
祝廣大初中畢業(yè)生身體健康,學業(yè)進步,生活愉快!
學生本人簽字: 2016年 月 日
學生家長簽字: 2016年 月 日
班 主 任簽字: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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