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藝術類考生正在進行舞蹈考試 來源:廣州日報
2010年高招藝術特長生統(tǒng)測報名11月1日啟動,采用網上報名與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1月1日8:00至11月10日24:00。具備音樂、舞蹈、戲劇、書畫等藝術特長的考生均可報考。
考生報名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 填報本人基本信息。用A4紙打印報名表,貼好1寸照片,并在報名表貼照片處和考生所在單位意見處加蓋考生所在單位公章(應屆生在所在中學蓋章,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區(qū)縣高招辦蓋章)后,于2009年11月14日或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到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交表確認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屆時考生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報名表及1寸照片兩張(與報名表照片同一底版)及測試費100元。測試時間為2009年12 月5、6、12、13日。地點在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測試時需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準考證入場。
取得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填報志愿與其他考生同步。測試合格、經報考學校確認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藝術特長生,可在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下20分內向學校提供檔案。(李莉 黨曉暉)
北京:58所高校2010年招藝術特長生 11月網報
58所高校明年可在京招藝術特長生 11月1日至10日網上報名
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58所高校明年將招收藝術特長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1月1日8時至10日24時。
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
有北京市正式戶口,具備音樂、舞蹈、戲劇、書畫等藝術特長的考生均可報名。2010年北京藝術特長生測試采取全市統(tǒng)測與招生學校測試相結合的辦法。全市統(tǒng)測成績作為高校錄取藝術特長生的主要依據。
全市藝術特長生統(tǒng)測報名采用網報與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期間,考生可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網上報名”欄,閱讀“考生須知”等有關內容后填報本人基本信息。11月14日或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考生到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辦理相關確認手續(xù)。
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全市統(tǒng)一測試于12月5、6、12、13日進行。參加測試時,考生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準考證入場。全市統(tǒng)測項目包括聲樂、器樂、舞蹈、戲劇和書畫,考生選擇其中一項參加。
測試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級,一級為最高級別。成績評定結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通過區(qū)縣高招辦和有關中學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測試全部結束兩周后,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統(tǒng)測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擬報考高校確認。高校藝術特長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各項具體測試時間以網上通知為準。 合格考生線下20分內提檔
取得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也要參加2010年高考,其高考報名、填報志愿與其他考生同步進行。填報高考志愿時,全市統(tǒng)測合格、經招生學校確認的藝術特長生如享受藝術特長生相關招生政策,要以該校為第一志愿學校。
對測試合格、經報考學校確認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藝術特長生,市高招辦可在學校調檔線下20分以內提檔,由學校審查錄取。對藝術特長測試成績特別優(yōu)秀的考生,在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招生學??商岢錾暾垼浭懈哒修k批準后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未參加北京市藝術特長生統(tǒng)測或未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不得以藝術特長生資格參加錄取。
2010年可在京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普通高校名單
1、北京大學 30、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2、清華大學 31、南京理工大學
3、中國人民大學 32、河海大學
4、北京師范大學 33、南京農業(yè)大學
5、北京理工大學 34、中國藥科大學
6、北京科技大學 35、浙江大學
7、北京化工大學 36、廈門大學
8、北京交通大學 37、山東大學
9、北京郵電大學 38、中國海洋大學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39、武漢大學
11、中國農業(yè)大學 40、華中科技大學
12、北京林業(yè)大學 41、華中農業(yè)大學
13、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42、湖南大學
14、中國政法大學 43、中南大學
15、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44、中山大學
16、中國地質大學 45、華南理工大學
17、南開大學 46、四川大學
18、天津大學 47、西南交通大學
19、大連理工大學 48、電子科技大學
20、吉林大學 49、重慶大學
21、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50、西安交通大學
22、復旦大學 51、西北工業(yè)大學
23、同濟大學 52、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24、上海交通大學 53、長安大學
25、東華大學 54、北京工業(yè)大學(*)
26、華東師范大學 55、首都師范大學(*)
27、上海財經大學 56、北京工商大學(*)
28、南京大學 57、北京物資學院(*)
29、東南大學 58、北京聯(lián)合大學(*)
以上帶(*)的院校為經北京市教委批準、只限在北京市招收藝術特長生的院校;其他均為經教育部批準、可在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的院校(是否招收北京戶籍的藝術特長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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