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苦教育在國外
社會競爭,不僅僅是知識和智能的較量,更多的是意志和毅力的較量,沒有吃苦的精神和能力,不可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勝。所以,各國家長都很重視從小培養(yǎng)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吃苦精神。
在美國,家長讓孩子從小就認識勞動的價值。美國南部一些州立中學,為培養(yǎng)學生獨立適應社會生存的能力,特別規(guī)定:學生必須不帶分文,獨立謀生一周方能予以畢業(yè)。條件似乎苛刻,但是卻使學生們獲益匪淺,家長對這項活動也全力支持。美國中學生有句口號:“要花錢自己掙!”不管其家里多富有,男孩子12歲以后就會給自己的父母家里剪草、送報賺些零用錢,女孩子做小保姆去賺錢。
在瑞士,父母為不讓孩子成為無能之輩,從小就培養(yǎng)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十六七歲的姑娘,初中一畢業(yè)就被送到一家有教養(yǎng)的人家去當一年女傭人,上午勞動,下午上學。這樣做,一方面鍛煉了勞動能力,另一方面還有利于學習語言,因為瑞士有講德語的地區(qū),也有講法語的地區(qū),所以,這個語言地區(qū)的姑娘,通常到另一個語言地區(qū)當傭人。
在德國,家長從不包辦孩子的事情。法律規(guī)定,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里承擔一些義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這樣做,不僅培養(yǎng)了孩子的勞動能力,也有利于培養(yǎng)其社會義務感。(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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