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教育局
關于印發(fā)《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渤海新區(qū)社會事務管理局,石油分局,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文教局),高新區(qū)、開發(fā)區(qū)文教局,市直各學校,局機關有關科室:
《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已經(jīng)滄州市教育局黨組研究通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滄教師〔2017〕17號,一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及時反饋有關治理情況。
滄州市教育局
滄州市教育局
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
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有效遏制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問題頻發(fā)勢頭,狠剎有償補課不正之風,堅決糾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有償補課問題,將“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治教育系統(tǒng)基層“微腐敗”推向深入,滄州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全市深入開展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查處全市各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組織、參與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行為,建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各中小學校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專項治理工作體系。
二、主要對象
全市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少年宮以及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及其在職教師。
三、工作重點
(一)中小學校有償補課行為。嚴禁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與校外培訓機構聯(lián)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行為。
1.教師將正常教學時間內應教授內容留到有償補課活動中進行,并以此吸引學生參加其組織有償補課行為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2.不同學科相互介紹或提供家教生源、為退休教師和校外辦學機構介紹生源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3.教師或學校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誘導、暗示、動員或強迫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的(含社會培訓機構)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4.教師或學校公職人員以家屬、親友及他人名義違規(guī)開辦補習班等對學生進行授課和輔導并從中獲取報酬的;或私自以辦班的形式對學生進行授課和輔導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5.教師因學生不參加其組織或介紹的有償補課行為而不公正對待學生的;或以個人名義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并獲取報酬的;
6. 利用晚上、雙休日、寒暑假或法定節(jié)假日,在校內、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學生家庭等場所給學生授課或輔導并從中獲取報酬或變相獲取報酬的(收受學生家長饋贈禮品禮金的);
7.凡在校外辦學機構或培訓機構從事教育教學活動的,不管是否從中獲利,一律視為違規(guī)補課或有償補課;
8.按照相關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有償補課的其他行為。
(三)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行為。全市民辦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不得聘用、利誘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不得假借公辦學校在職教師之名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家長;不得違規(guī)從事有償補課等行為。
四、常態(tài)治理
(一)建立平臺。進一步重申禁令,大張旗鼓地宣傳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并把宣傳治理有償補課作為常態(tài),始終保持對有償補課專項治理的高壓態(tài)勢和輿論氛圍,在中小學校大門處設置承諾公示牌,宣傳有償補課“六條禁令”,并通過報紙、電視、網(wǎng)絡以及校園網(wǎng)、廣播、櫥窗、學校公示欄、校報、電子屏、全體教職工大會、家長會等平臺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落實責任。以“一問責八清理”、整治教育系統(tǒng)基層“微腐敗”為抓手,著力解決教育系統(tǒng)懶政怠政和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分工負責、協(xié)調一致、履職留痕,屬地管理、逐級查處、層層問責。各中小學校校長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既有領導責任,也有具體工作責任,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做到態(tài)度上旗幟鮮明,管理上措施具體,處置上果斷有力;要通過預警短信、集體談話等多種途徑加強教師自覺抵制有償補課的教育,將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
(三)重點監(jiān)督。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及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廣泛參與的治理有償補課監(jiān)督體系,經(jīng)?;ㄟ^明察暗訪等方式強化對有償補課行為的監(jiān)管,提倡、鼓勵實名舉報并提供具體證據(jù)、清晰線索;成立查處問責工作組,重點核實查處群眾舉報問題;對所屬學校開展專項抽查工作,主要檢查學校對整治工作的落實情況,包括宣傳教育及自查自糾情況,學校的具體措施及要求,舉報事項的查處情況等。滄州市教育局將全市劃片,適時實行片區(qū)交叉監(jiān)督檢查。
(四)嚴格審核。依法依規(guī)對民辦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并爭得相關部門支持對消防等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進行全面拉網(wǎng)式檢查,堅決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對存在安全隱患、不具備資質、聘用或利誘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兼課、虛假宣傳、虛假舉報、違規(guī)從事有償補課等行為的民辦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予以取締。對未經(jīng)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針對中小學生的各種形式的黑補習班,要務求征得有關部門的支持,予以堅決打擊、取締。
(五)常態(tài)巡查。
1.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各級中小學校要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巡訪制度,安排專門巡訪人員進行蹲守式巡查。每周至少巡訪2次,每次至少安排2名巡訪人員,巡訪時間不少于1小時;重點對本單位教職員工所居住的小區(qū)或可能集中補課的租住區(qū)域、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特別是曾經(jīng)有過反映或存在有償家教苗頭的教職員工,進行蹲守式明查暗訪。
2.各單位在安排巡訪時,不得提前將巡訪時間向所轄在職教職工透露,更不得在巡訪前將巡訪區(qū)域告知居住在該區(qū)域內的在職教職員工。巡訪時間和巡訪區(qū)域限定在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人、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制訂人范圍內知情。巡訪人員在巡訪前一天通知時間,巡訪當天通知區(qū)域。
3.蹲守式巡訪的主要任務:一是查看教師所在樓道或住處是否有成批學生進出;二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查看教師是否在家中集中授課;三是摸排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是否有本單位教職員工出入。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當即向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人、學校主要負責人報告或通報,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協(xié)調查處。必要時,可通過報警等形式,請求相關執(zhí)法部門的支持。巡訪結束后要做好相關記載。
(六)責任追究。要堅決杜絕有償補課行為,將不定期對各單位開展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公開通報,對省、市、縣(市、區(qū))查處的違規(guī)違紀補課點名通報。把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的有償補課整治情況列入對學校的年度績效考核。要加強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將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納入誠信檔案,作為違約行為予以記錄公開,并記入人事檔案,作為師德建設、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jù),實行一票否決制。一經(jīng)查實有償補課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加大懲處力度,并予以通報和曝光。
1.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由所在學校通報批評,責令停止違規(guī)違紀行為,寫出書面檢查并清退違規(guī)所得,當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扣除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優(yōu)評先、職稱崗位晉升,并視情節(jié)輕重,依照《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yè)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yè)技術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2.對違紀教師,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推薦、安排參加中考等命題判卷,不得聘請擔任各級評選及競賽的評委,不得承擔縣級及以上示范課、公開課、觀摩課及各級培訓者等任務。
3.外聘教師以及見習期未滿的新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學校不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4.在職黨員教師從事有償補課,還應按整治基層“微腐敗”給予黨紀處分。
5.中層及以上干部從事有償補課,還應按整治基層“微腐敗”由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給予免除職務等處理。
6.各級模范教師、優(yōu)秀教師、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骨干教師等違反禁令的,除按在職教師處理辦法處理外,報請相關部門(單位)按批準權限取消其相應稱號。
7.中小學校作為治理有償補課的責任主體,落實整治不力責任追究制。年內凡有3例以上線索清晰實名舉報的,由教育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進行約談;年內發(fā)生教師有償補課行為1例以上被查證屬實的,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理;年內發(fā)生教師有償補課行為3例以上被查證屬實的,教育紀檢監(jiān)察機構對校長予以相應黨政紀處分,取消校長年度考核評優(yōu)資格,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組織領導
(一)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滄州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參加的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由相關科室組成綜合宣傳、問責懲處、督導督查三個專項工作組,旗幟鮮明地反對有償補課行為,依法依規(guī)、果斷有力、及時有效地處置有償補課行為。對此前已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治理的單位,要及時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進一步完善實施方法,重申并切實貫徹教育部“六個嚴禁”要求和省教育廳《通知》精神。
(二)暑假期間組織力量專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對有償補課行為“零容忍”。堅決克服部分地方和學校對有償補課只看到學生和家長需求,不能正確認識有償補課對學生成長、教育公平、社會風氣的消極影響,不能準確理解有償補課治理有關規(guī)定,工作重點不明、方向不清、敷衍應付,態(tài)度曖昧,甚至默許縱容;少數(shù)教師認為教師待遇低,受利益驅動鋌而走險,忽視了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應盡的職責義務,忽視了教師言行規(guī)范應是學生楷模的道德?lián)敗8骺h(市、區(qū))教育局、各級中小學校一要強化巡訪制度,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二要嚴查舉報、巡防線索,查實違規(guī)違紀行為;三要加大懲處力度,頂格處罰頂風違規(guī)違紀者。市教育局將組織專門力量,進行交叉督查,并深入學校和校外輔導機構進行明查暗訪。對于零報告的單位重點督查。對于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問題不斷的單位和教師要嚴肅追責。
(三)要充分預估此項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建立健全拒絕有償補課的教育、宣傳、考核、監(jiān)督、懲處、檢查等長效機制,務求使學校和教師“不敢、不能、不想”有償補課,進一步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決剎住有償補課這股歪風,切實杜絕有償補課現(xiàn)象的發(fā)生。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以學校為主體、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師德建設校本制度體系。要結合校情實際研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制度和辦法,將師德建設納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化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教育、宣傳、考核、執(zhí)紀、懲處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五)傳導正能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中小學校要培樹表彰誠信踐諾、愛崗敬業(yè)、教書育人的優(yōu)秀教師,樹立正面典型,傳導正能量。黨員教師要率先垂范,當好表率,發(fā)揮好先鋒模范作用。
(六)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以及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各級中小學校學校須設立有償補課投訴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開,受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線索舉報。
滄州市教育局舉報電話:
白天:3170600(辦公室)、3170679(紀檢組)、3170656(高師科)、3170685(機關紀檢)
夜間:3170781
滄州市教育局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孫庚杰
副組長:劉建成、龐秀成
成 員:李鳳強、李金柱、胡同發(fā)、崔增錄、李樹潤、
劉恩敏
綜合宣傳工作組:
組 長:劉建成
成 員:亢桂良、蔡昶軍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工作,抓好專項治理的組織協(xié)調、會議和活動的安排;綜合匯總、政策宣傳、教育引領工作;制發(fā)承諾書樣本,承接承諾書的備案;編發(fā)專項治理簡報;印發(fā)已查實案件的通報;做好在校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上報等工作。
問責懲處工作組:
組 長:龐秀成
成 員:王愛生、劉玉慶、桑金書、霍樹剛、劉恩德、
韓四新
負責健全問責機制,加大查處力度,對有償補課案件的受理、查處等工作;負責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行為;負責規(guī)范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行為;負責規(guī)范干部教師考核機制,落實“一票否決”事項及人員。
督導督查工作組:
組 長:李樹潤
成 員:白振海、劉濤
負責將治理有償補課工作納入督導檢查;負責重點任務案件的督查督辦;負責對整治有償補課行為不力的單位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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