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鎮(zhèn)西:如何把握好教育過程中的“寬”與“嚴”?
日期:2021-04-06 16:33作者:李鎮(zhèn)西文章來源:校長派點擊數:4864次
你說在教育過程中最讓你感到棘手的,就是把握好寬嚴的分寸:“寬了吧,學生更加放肆;嚴了吧,學生怕老師,師生感情受到影響。”你甚至設想是不是在班上用《班規(guī)》進行“法治”管理,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但你說實踐中好像也不那么簡單。你因此郁悶。其實,如果從理論上說,我們可以頭頭是道說很多諸如“該寬則寬該嚴則嚴”之類正確的廢話,但關鍵是實踐中如何把這“該不該”拿捏得恰到好處。先看兩個真實的故事。這兩個故事,同樣發(fā)生在民國,同樣發(fā)生在中學。
第一個故事是流沙河先生給我說的他高中時代的一段親歷——
一次我和沙河先生聊天,說到學校的學風。他說:“我們是那時候,學校風氣非常好。我讀高中時,每次考試學生都交叉坐,就是你的座位四面都是其他年級的學生。沒有監(jiān)考老師,不用監(jiān)考。只有教室門口有一個工友負責收試卷?!?/span>我很吃驚,想到現(xiàn)在的所謂“誠信考試”,其實民國時期就有了。我問:“沒人作弊嗎?”他說:“沒有人作弊。我在高中階段只經歷了這么一件事。一位郫縣的姓楊的同學,成績好得不得了。那次化學考試,當時是出五道題,選做四道,每道題25分。這個同學成績非常好,很快便做完了四道??吹竭€有時間,便把第五道題也做了。做完后提前交卷就走出了教室,剛走出最多10步,但已經走出教室門了,突然想到第五道題有一個錯誤,就是這道題是要求計算容積的,因此單位應該是立方,可他粗心寫成平方了。但他想起來了,便回教室把試卷翻開將2,改成了3。就這個舉動,被認為是作弊。一部分學生去找校長,一部分學生幫他捆鋪蓋卷。當天便開除了?!?/span>我說:“這時如果放到現(xiàn)在,肯定很多人來幫著求情?!?/span>他說:“那時誰敢求情?還有一位縣長的兒子,經常欺負同學被老師批評體罰,不敢回家告訴父親。因為如果父親知道了,這學生還要挨一頓打?!?/span>
第二個故事其實早已流傳很廣,不過我愿意在這里再說一遍——
1941年,重慶南開中學舉行畢業(yè)考試。面對物理試卷,學生謝邦敏一籌莫展,雖然他極富文學才華,但數理化成績一直很糟糕,最后他不得不叫白卷,可是他又心有不甘,便在試卷后面賦詞一首,調寄《鷓鴣天》:“曉號悠揚枕上聞,余魂迷入考場門。平時放蕩幾折齒,幾度迷茫欲斷魂。題未算,意已昏,下周再把電、磁溫。今朝縱是交白卷,柳耆原非理組人?!?/span>這事放在今天,除了給零分還有什么結果呢?何況當時判卷的物理老師是魏榮爵,其教學水平之高、教學態(tài)度之嚴謹都是有口皆碑,決不是不負責任胡亂評分的人。但是,魏榮爵卻也賦詩一首:“卷雖白卷,詞卻好詞。人各有志,給分六十?!笔惯@位偏科的學子得以順利畢業(yè),并考入西南聯(lián)大法律專業(yè),后來登上了北大講壇,1949年后曾是北京第一刑庭庭長。第一個故事不可謂不“嚴”——豈止是“嚴”?簡直就到了“苛政猛于虎”的程度!為什么就不“寬容”一點呢?教育的“人性”哪去了?是“以人(學生)為本” 還是“以事(考試)為本”?難道不怕中國失去一位未來的科學家嗎?當然,這事放到今天,更多的校長和老師會想,萬一孩子想不通跳樓怎么辦?第二個故事不可謂不“松”——豈止是“松”?簡直到了“用人情代替規(guī)則”的地步!為什么要視制度為兒戲?教育公平何在?如果都這樣寬容,學校還沒有起碼的規(guī)矩?如果社會也如此,那不亂套嗎?對這個孩子放一馬,那其他學生——用今天很流行的一個詞——“情何以堪”?從另一方面看,兩個故事都有道理的。前者雖然開除了一個孩子,中國少了一個可能的科學家,但嚴肅了考紀,端正了校風,為更多未來的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公平的學校環(huán)境。后者雖然“便宜”(實在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其實,是閱卷先生單為這學生作弊)了一個孩子,但卻為他的未來開啟了一個無限廣闊的空間,或者說展示了無限多的可能性。有人也許會問:為什么的第一個孩子不這樣寬容呢?難道他就不配有“無限廣闊的空間”嗎?請注意,第一個孩子處于公開狀態(tài)——考場所有學生都看見了;而第二個孩子處于私密狀態(tài)——只有他和閱卷先生知道。放縱第一個孩子,無疑會損害規(guī)則(紀律) 的尊嚴,并動搖學校的教學秩序,后果不堪設想,因此以一個學生的前途換取制度的權威以及所有學生的公平,雖然有些殘酷,值!而寬容第二個孩子,在當時沒有其他人知道,并不會產生什么消極的連鎖反應,更不會造成什么“惡劣的社會影響”,相反會挽救一個孩子的未來,該!什么時候該堅持制度——所謂“法不容情”,什么時候可網開一面——所謂“法要容情”,這簡單的問題卻蘊含著教育的全部秘密,把這個分寸把握好了,就懂得了教育。有老師會問:“究竟怎么把握這個分寸呢?”別問我。永遠沒有統(tǒng)一的答案,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事而異。不然,我們?yōu)槭裁?/span>愛說“教育是心靈的藝術”呢?有老師認為,在班上實行民主管理,依“法”(班級規(guī)章制度)行事,就能夠平衡好寬與嚴的分寸。一切按制度辦,該寬則寬,該嚴就嚴。這個說法好像正確,但也是值得商榷的。有不少人認為民主就是縱容,就是無法無天,就是讓步,就是軟弱……所以我說過“民主是最硬的”,具體含義是指成人社會的法律權威,是行動上服從由多數民意形成的國家意志(注意我的每一個措辭)。但在兒童世界,不能簡單地這樣說。我當然不是說對孩子不能有強硬的東西,我是說不能簡單套用成人的原則。因為我們的教育對象是未成年人。教育,通俗地說,就促進一個人由“生物人”向“社會人”形成。具體說,教育有兩個基本功能:文明行為的養(yǎng)成和高尚心靈的形成——注意,我這里只是說的“基本功能”,還有“知識傳授”“能力培養(yǎng)”“潛力挖掘”等等我從略?;蛘咴俸喕卣f,教育,主要是著眼于孩子的“行為”和“心靈”。文明行為的養(yǎng)成,需要訓練,需要規(guī)則,需要強制,需要鼓勵,需要懲戒,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高尚心靈的形成,需要引領,需要榜樣,需要感動,需要熏染,需要陪伴,這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想強調,這兩個“長期的過程”在實踐中就是一個過程,不過,“行為”和“心靈”并不是半斤八兩的對等,教育的主旋律還是“心靈”。蘇霍姆林斯基說:“教育,這首先是人學?!?/span>細心領會這句樸素而深刻的話,我們自然會明白,在教育中,“情”永遠大于“法”——哪怕這個“法”僅僅是相當于“法”的學?;虬嗉壱?guī)章制度。我認為,面對學生違“法”——觸犯了已經告知的規(guī)章制度,“容情于法”的做法是,第一,充分利用規(guī)章本身具有的“彈性”——我剛才忘記說了,所有真正意義上的可操作的法,都是具有“彈性”的,這個“彈性”體現(xiàn)在量刑的尺度上,比如“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等,也體現(xiàn)在“免于刑事處分”上。因此,教師在執(zhí)行規(guī)章時,完全可以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或寬容,或輕處,甚至“視而不見”或“裝作不知”。第二,即使必須執(zhí)行規(guī)矩,以示制度和紀律的嚴肅性,實施的過程應該盡可能根據不同孩子的情況在方式上柔和些藝術些。第三,如果孩子不是當眾犯錯,而且后果并不嚴重,如果“公事公辦”則會對孩子造成傷害,那干脆放他一馬。寬容有時候比懲罰更有教育效果。當然,如果是當眾犯了嚴重錯誤,觸犯了紀律,若不處理則會造成更大的危害,那也不得不“嚴格執(zhí)法”,照章處理,比如我開頭所說流沙河講的那個故事。寬容也不是無條件的。教育有時候也需要“說一不二”。不過我認為這種情況并不常見,屬于教育中“不得已”的“非常態(tài)事件”。教育,對未成年的孩子來說,“剛”是相對的,“柔”是絕對的;“法”是相對的,“情”是絕對的;嚴厲是相對的,寬容是絕對的;“疾風暴雨”是相對的,“和風細雨”是絕對的;“三下五除二”是相對的,“潤物細無聲”是絕對的;“合理的懲罰制度不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馬卡連柯語)是相對的,“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動”(陶行知語)是絕對的……說了這么多,好像并沒有直接回答你的問題,更沒有給你“拿來就可以用”的具體辦法。但教育之所以是“藝術”,就是因為原則是共通的,而具體的方法總是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因事而異……你自己去悟吧!